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有哪些

教育惩戒权的执行者是教师,所以,每位教师如何依法依规用好教育惩戒权,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有哪些?

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有哪些

1、批评权,即批评和制止学生不当的言行举止。

2、隔离权,将侵犯其他学生合法权益的犯错误学生隔离开来,以保护其他学生。

3、没收权,没收手机、玩具、宠物等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个人物品(注意要在事后返还家长或学生本人)。

4、警告权,要求犯错误学生写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检讨书,以保证不再犯错。

5、留校权,视情况要求犯错误学生放学后留校,反省自身错误。

6、剥夺权,视情况取消犯错误学生参加某些集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包括哪些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