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

23个省:冀、晋、辽、吉、黑、苏、浙、皖、闽、赣、鲁、台、豫、鄂、湘、粤、琼、川、贵、云、陕、甘、青。

5个自治区:桂、宁、新、内蒙古、藏。

2个直辖市:京、津、渝、沪。

2个特别行政区:港、澳。

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

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全称

23个省:河北省(冀)、山西省(晋)、辽宁省(辽)、吉林省(吉)、黑龙江省(黑)、江苏省(苏)、浙江省(浙)、安徽省(皖)、福建省(闽)、江西省(赣)、山东省(鲁)、台湾省(台)、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广东省(粤)、海南省(琼)、四川省(川或蜀)、贵州省(贵或黔)、云南省(云或滇)、陕西省(陕或秦)、甘肃省(甘或陇)、青海省(青)。

5个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宁夏回族自治区(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西藏自治区(藏)。

2个直辖市:北京市(京)、天津市(津)、重庆市(渝或巴)、上海市(沪)。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自治区是什么

自治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的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区的地方政府在执行内部事务方面,会比其他省级行政区有更多的自主空间。

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 第2张

直辖市是什么

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