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成人教培机构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教育部禁止成人教培机构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基于部分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条件和质量低下、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扰乱教育培训市场秩序等问题,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强调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禁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教育部严禁成人教培机构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教育部禁止成人教培机构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通知》强调,要规范名称使用。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登记和使用名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关于“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教发〔2021〕5号)等规定执行。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不得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教育培训。

教育部严禁成人教培机构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教育部禁止成人教培机构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第2张

《通知》指出,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管理,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和宣传,不得隐瞒或混淆机构性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在招生广告(简章)中使用简称的,应当同时在显著位置标明机构属性和全称。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合理设置学员遴选条件,不得以性别、民族、宗教、身份、资产规模等设置歧视性条件,招生规模应与办学能力相匹配。严禁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教育部严禁成人教培机构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教育部禁止成人教培机构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第3张

《通知》指出,要创新培训模式。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以学习者为中心,针对成人认知特点改革教育培训模式、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鼓励采用“互联网+”的混合学习模式,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加强资源建设,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推进人工智能在教育培训和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应用,提高教育培训的便利度和实效性。